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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2009

齐泽克与拉克劳之争

 
 
 
有两位问到我齐泽克与拉克劳之间的分歧与论争。除了他们与巴特勒合著的那本著作外,最值得注意的就是他们2006年就populism的新一轮论争,在此我给出他们的论争文本,以供有需要的朋友下载讨论:
 
 
齐泽克对拉克劳的批评: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此处下载PDF)
 
 
拉克劳对齐泽克的回应:Why Constructing a People Is the Main Task of Radical Politics(此处下载PDF)
 
 
 
26/03/2009

I'll follow you into the dark...

 
 
昨晚在Jordan家的“brothers night”,Jordan介绍给我和Steve他最近很喜欢的一首歌:
 
 
I will follow you into the dark
 
 
一个吉他爱好者在Youtube上自弹自唱了此曲,然后澳大利亚的一个亚裔女孩用那Youtube上的翻唱版本,制作了一个二重唱合音版。Jordan推荐的,正是这个网络合唱版,很美丽。
 
 
不包含女声的初版见;此后一位在悉尼的朋友进一步给合唱版制作了混音,也很有意思。
 
 
以下是这首歌(原唱:Death cab for cutie):
 
 
I Will Follow You Into The Dark
 
 
 love of mine,
someday you will die,
but i'll be close behind,
and follow you into the dark.
the blinding light,
where tunnels to gates of white,
just our hands clasped so tight,
waiting for the hint of the spark.

if heaven and hell decide,
that they both are satisfied,
illuminate the no's
on their vacancy signs,
if there's no one beside you as your soul embarks,
i'll follow you into the dark.
catholic school,
as vicious as roman rule,
i got my knuckles bruised,
by a lady in black.
and i held my tongue,
as she told me, son,
fear is the heart of love,
so i never went back.

you and me,
have seen everything to see,
from bangcok to calgory,
and the soles of our shoes,
are all worn down,
the time for sleep is now,
it's nothing to cry about,
cus we'll hold eachother soon,
in the blackest of moons...

if heaven and hell decide,
that they both are satisfied,
illuminate the no's
on their vacancy signs,
if there's noone beside you as your soul embarks,
i'll follow you into the dark.
i'll follow you into the dark.
 
 
25/03/2009

Take me away... to paradise

 
 
 
 

Oh so blue... I had a dream
My love would come to me one summer night
 
Oh so true... strange as it seems
And there you were my bird of paradise
 
From the ordinary to extraordinary
Something magic happening in my life
I can fly...
  
When you touch me
I'm in paradise
In paradise
it's paradise
I can't believe the way I feel tonight
 
When you love me
I'm in paradise
It's paradise
to feel the way I feel in your embrace
Take me away... to paradise
 
Loving you has no design
No twists, no turns, no end to my desire
 
Soon I lose all sense of time
Alone with you, my bird of paradise
 
All my wishes granted, you must be enchanted
Spread my wings, passion begins to rise
I can fly...
 
 
 
 
23/03/2009

转载父亲的博客日志《烟斗·父亲》

 
 
 
烟斗·父亲
 
作者:吴莹如
 
 
 
清明将临……
 
家里供桌上,父亲的遗像旁安放着两件物品,一件是一瓶白酒,另一件是一只烟斗。父亲在世时,除了喜欢喝酒外,其次就是抽烟了。
如果说我们这一代是被荒废了青春,那父亲这一代则被糟蹋了中年。事业上暂且不说,在生活上,中年的父亲在天灾人祸前,为了抚养8个孩子和2位老人,和母亲一起,以常人难以想象的节俭,支撑这12口之家。所以父亲是以严谨治学和节俭持家留在了我们的记忆中。曾写过一篇《酒·父亲》,今天再写其续篇《烟斗·父亲》。
 
 
烟斗·父亲
 
据说,烟斗是英国探险家沃尔特佩利爵士(Walter Paley)根据印第安人的启示制成的,以后便成为英国绅士的象征而流行。
 
会用烟斗的人和会抽雪茄的男人,其风度和气派不同寻常。尤其是爱好烟斗的男人,大都是一些严肃、深沉、有个性、有理性的男人。爱因斯坦、斯大林、丘吉尔、麦克阿瑟、巴顿、牛顿、马克吐温、里根、贺龙、陈毅…… 这些名人的形象,无不都和烟斗联系起来。
 
爱因斯坦说:“抽烟斗能使判断力更加正确。”
馬克·吐溫说:“如果天堂里沒有烟斗,我宁愿选择地狱。”
 
从小看惯了父亲用烟斗,留在脑海里的就是父亲或立、或坐、或躺、或伏案手握烟斗的形象。父亲整套动作很美,从装填烟草开始,点火、吸烟、吐烟、磕灰、掏渣,直至疏通烟斗,完全体现了父亲的个性:平易、和蔼、儒雅、自信。
 
父亲用烟斗是不是为了显示风度和张扬个性,我无法知道。我只知道,对烟瘾很大的父亲来说,用烟斗只为了两个字:节俭。
 
国家经济困难时期,烟酒都是配给的,几张烟票换来的烟丝,根本不够父亲抽几天,有时看见父亲拿着烧完烟丝的烟斗还在“啪嗒”“啪嗒”的不停干吸,很觉好奇。父亲有位学生,家里经营着一家小小的杂货店,一进到了烟丝,无论如何都会留下几包给老师,去取烟丝的任务父亲就交给了十岁左右的我,还好杂货店离我家也不远。小时我们曾问过母亲:父亲为何不抽香烟?母亲回答说:“抽香烟开销大,不解瘾。你爹爹为了节约呵。”
 
可能是“有其子必有其父”吧,祖父的烟瘾也很大,一天要抽两三包烟。两三包的“香烟屁股”(烟蒂),祖父会用只小铁盒积着,老人家深知儿子的节俭。满了之后我就和弟妹用剪刀剪去头上的黑焦,剥去烟纸,把烟丝交给父亲。抽祖父的“香烟屁股”,一直延续到祖父去世。按照现在的说法,香烟屁股里沉淀着大量的有毒物质—尼古丁,对父亲的身体肯定有极大的伤害。
 
我家住老城厢石库门二楼,灶间在半层阁,去灶间要弯腰来回走12级台阶。在家抽烟点火,父亲舍不得用打火机,更舍不得用2分钱一盒的火柴。他用废纸,事先做好一根根纸折子,抽一斗烟,情愿弯腰来回走12级台阶,去灶间用纸折子在煤球炉上引火。几十年如一日,就是经济好转之后,也没改变这习惯!现在回想起来,常常会忍不住泪湿衣襟。
 
总想继承父亲一些什么,学问是肯定不行了,这么多的书、教材、手稿,遗失的遗失,大部分送给了他的学生,成了我们子女最大的憾事!于是想在父亲个性上继承一点东西,酒和烟斗最能体现父亲的个性了。有段时间就买来几瓶白酒,想慢慢学会喝酒。一瓶只喝了几口,不行,实在没有酒量,只得作罢。后来突发奇想,买来烟斗,想“继承”父亲抽烟斗的“个性”。学了几天,才深刻体会到:烟斗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拿的。不要说用烟斗的整套动作你学不像,就是握斗的姿势、咬斗的神态你也把握不了。
 
看惯了父亲抽烟斗的形象,就看不惯父亲抽香烟的样子了。来拜访父亲的朋友同事,都会敬烟给父亲的。父亲夹烟、吸烟的动作极其不自然,甚至非常滑稽,在屋子一角的我看了常常会忍俊不禁。
 
不可能看到爱因斯坦、斯大林、丘吉尔等名人抽烟斗,却也没看到自己周围有抽烟斗的。父亲是我唯一亲眼看到抽烟斗的人:那么气派、那么洒脱。
 
如果说:父亲是以手握烟斗,或立、或坐、或躺、或伏案的形象,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中,不如说:父亲更以他节俭持家、顾家、爱家的风范永远的、深深的刻在了我心中!
 
 
22/03/2009

the difference between Lacan and Habermas

 
 
Habermas insists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subject-object relation and intersubjectivity proper. In the latter, the other subject is precisely not one of the objects in my field of experience, but the partner in a dialogue, the interaction with whom, within a concrete life-world, forms the irreducible background of my experience of reality.
 
 
However, what Habermas represses, is simply and precisely the intersection of these two relations, i.e. the level at which another subject is not yet the partner in an intersubjective symbolic communication and/or interaction, but remains an object, a Thing, that which makes a 'neighbour' into a sleazy repulsive presence. This other qua object that gives body to an unbearable excess of jouissance is the proper 'object of psychoanalysis.'
 
 
Lacan's point is thus that symbolic intersubjectivity is not the ultimate horizon behind which one cannot reach. There is no 'monadic' subjectivity prior to it, but a pre-symbolic, 'impossible' relation to an Other which is the real Other, the Other as Thing, and not yet the symbolic Other (the field of intersubjectivity).
 
 
 
 
21/03/2009

一个不错的学术图书馆

 
 
推荐一个很不错的学术图书馆:
 
 
 
 
(PS: 目前注册仍是免费的)
 
 
20/03/2009

吴彦:《原初状态、意识形态批判,或将自由进行到底?——评吴冠军的〈爱与死的幽灵学〉》

 
 
 
 
  原初状态、意识形态批判,或将自由进行到底?
  ——评吴冠军的《爱与死的幽灵学》
  
   吴彦
  
  

  
   一、从现实世界返回到“前语言状态”
   
  
  吴冠军的新书《爱与死的幽灵学》由各篇探讨不同主题的论文构成,从甘阳的施特劳斯,巴特的新教神学到邓正来的中国法学理想图景,从西方学术传统,大众文化到当下中国思想的论争,涉及之广,让人目不暇接。然而尽管本书由这些针对不同主题的论文构成,但本书的意图却非常一致,只要我们刨开所有这些现象批判,即可发现贯穿于所有这些不同论题中一个核心问题和理论关注:即在当下世界,意识形态批判是否可能?文本无意于纠缠于吴冠军所面向的那诸多意像,而仅只聚焦于吴冠军的这一问题意识以及他为这一问题所提供的回答:自杀性的哲学-精神分析实践,即作为纯粹对抗的激进实践。而这正是其所谓的幽灵学的真正意涵。[1]
  

  意识形态批判是否可能,它是如何可能的?这是一个非常康德式的提问。吴冠军所遵循的拉康路线为其提供了一个类康德式的回答——“我们所处身其内的现实世界是一个经由语言编码后的意识形态符号秩序”,[2]意识形态批判之所以可能,正是因为我们置身其中的语言符号秩序(世界)是一个经由人自身而被建构起来的世界。既然是被建构起来的,那么就必然存在一个未曾被建构起来的时刻,即一种原初状态的时刻,一个前意识形态的,前语言状态的时刻,或附带一种伦理含义的话,就是一种“真实的状态”。从非本真的状态返回到本真状态,从“人为”的状态返回到“自然”的状态,就是吴冠军所谓意识形态批判之所以必要且之所以可能的条件。
  

  这一思想的构造可以说是20世纪现象学运动的一个核心主张。“面向事情本身”,“前反思状态”,“前语言状态”,诸如此类的表述都包含着此种思想构造的基本结构——原初状态-建构状态。可以说这种思想构造的基本结构正是康德哲学持续影响的结果。在康德那里,认识的可能性被限定在先天感性要素(时间与空间)和先天知性要素(范畴)的框架之内,后康德主义的哲学进一步弱化了先天的意涵,而将其改造成更具后天构成的意涵,先天要素被代之以语言、符号等等要素,并将语言、符号再追溯及于社会本身,诸如此类的策略。但是,其思考的基本框架并未被改变,即现实世界/感性经验世界永远还是被作为先天要素/语言/符号的被构造物。而正是这一思考的基本框架为立基于“自由”的批判提供了“入口”——被构造的世界只是所有诸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可能性,既然是一种已然的“定在”,一种针对“自由”的“不可能”,那么其必然就是一种已然的“暴力”,并且与自然的暴力相对,它是一种被构造起来的暴力,是一种人为的暴力,既然如此,那么它就是可以被消除的,一种可以通过人为将其消除的东西。而这正是吴冠军提出意识形态批判的基本理论前提和预设。
  
 
  既然问题已经被设立起来了,那么如何来解决呢?在吴冠军看来,就是意识形态批判的实践,冲破那道被编织起来的网络,一道人们自愉自乐的无所意识的屏障,让他们看到他们的无知,看到他们的被支配,让他们体验到创伤,总言之,就是让他们返回到他们的原初状态,那个人的“本真状态”。然而,意识形态批判本身正是凭借“语言”来进行的,如何可能依凭X而去取消X呢?在吴冠军看来,这种行动本身就是一种自杀性的行动,即以不可能的批判来进行批判,一种无限的批判实践。在此,我们看到了一种西式的医治之方,一种对抗式的医治之方,对此之方的恰当性和可能性,我且暂置不论。而仅只将我们的注意力聚焦于吴冠军所设立的这个基本思考框架,即所谓的拉康式精神分析哲学。
  
   
  
  
   二、前语言状态、纯粹的空无或自由
  
  
  通过上面的分析,一个问题就产生了:吴冠军所立基的这个思考框架本身——前语言状态-语言符号秩序——是否可能正是其所批判的符号构造的一个产物。如果这一思考框架本身是话语建构的结果的话,那么又如何可能根据这套思考框架来冲破这套思考框架呢?显然,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也是真正不可能的一种实践,并且也正是意识形态批判所立基之基础的一个极限,即只要是“定在”就不可能的限度。也就是说,这是吴冠军整个意识形态批判所不可能触及到的昏暗之地。因此,下面我将聚焦于康德-拉康传统所建构的这一思考框架,以便查明其基本的性质,从而以此为基础检讨吴冠军之意识形态批判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关于这一思考框架,我们可以在其他诸多地方找到它的对应物,例如,在政治哲学中,对应于“自然状态-政治状态”,而在中国哲学中,则对应于“道-万有”,其基本的思考方式就是从“无”到“有”,从作为纯粹之运动的“being”到作为being之诸限定的“beings”。但是,在此,吴冠军所设想的这个思考框架在如下两点上具有特定的意涵:(1)关于这个对立的两极,存在一个价值或优劣的判断,也就是前语言状态是本真性的状态,而语言符号所建构起来的世界是一个虚假的世界;(2)前语言状态是一种纯粹的可能性,对它本身是没有任何规定的,可以说它就是那种作为纯粹之运动的being,它可能生成所有可能的beings。下面我们就分别来考察这两点。
  
 
  首先,吴冠军之所以会在这两者(前语言状态与语言符号秩序)之间预设一种价值判断的根据在于其本身所秉持的一个基本价值信念:即自由是一种绝对的价值。人本身就在于追寻人之自由。自由是人的唯一天赋的本性。这明显是康德哲学的一个基本主张,也是自启蒙运动来的一个基本信念。自由的主张就要求破除所有可能的支配,无论是外在的支配,还是内在的支配,无论是明显可见的支配,还是隐没的潜在支配。人之为人就要使其自身成为自主性的存在物,一个不受所有其他非自身的东西的支配的存在物,人只受其自身的约束。在此意义上,哲学的批判就不仅仅只在于批判那些明显可见的约束,还必须深入到那些不可见的约束,尤其是那些人们自身无意识地去接受了的东西,揭示这些东西并对其正当性加以质疑正是哲学批判的意义所在。显然,吴冠军的任务也正在于此。
  
 
  因此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前语言状态与语言符号秩序”这一思考框架是以自由为目的的,同时也是以绝对自由为前提的。那么人是否真的拥有这种自由?显然,这个问题不是我在此所能加以回答。康德曾经认为我们无法获得关于自由的知识,只有在实践上自由的实在性才被证实。但是,吴冠军如果要进一步推进他对意识形态批判的思考,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因为,自由问题首先是以一个神学问题开始出现的,即关于上帝之自由的问题。其次才被转化为一个关于人之自由的问题。人取代上帝是现代性(世俗化)之一个重要纬度,我们如何可能将这一思想史问题作为一个本身不被质疑的真理来加以对待。因为我们在中世纪的思想世界中看到,自由是有等级秩序的。上帝之自由作为绝对的自由,即作为纯粹的运动,作为being,它可以延生出所有的可能性。而人只是上帝与天使(或纯粹的理性存在者)之下的一种存在,其being是受到其形式(即理性)限制的,人必将以特定的表现形式表现出来,人之存在或由人所组成的生存秩序(家庭秩序、社会秩序、政治秩序)也必定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被建构起来,尽管在这种生成的过程是存在着自由的创造,但这种自由却仅只是相对的自由,相对于人之内在的构造(constitution)而言的自由。(如果我们在此意义上来重新思考康德的自由哲学的话,即在整个存在秩序中思考人之自由的话,那么或许可以看到一种完全不同于那些后康德的哲学家的自由哲学观念。)因此,从这一意义上看,绝对的自由只属于纯粹的being。人作为一种特定的being,其being之路必定是预设了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语言符号之建构必然内涵着一种内在的being之路,而所谓的前语言状态多少仅仅只是一种构想的结果。如果自由与想象力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关系的话,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说前语言状态,甚或说在此建构起来的“前语言状态-语言符号秩序”这一框架本身正是想象力的结果。
  
  
  
  
   三、将自由进行到底,还是什么?
  
  
  对于吴冠军所提出的意识形态批判的思考,让我们回到了一个仍具首要位置的问题:什么是自由?人是否拥有自由?何种意义上的自由,多大程度的?人的目的是自由吗?这不仅具有哲学的意涵,而且具有政治的意涵。正如吴冠军在他书的结尾所提出的一个针对甘阳之“通三统”和邓正来之“中国法学理想图景”的判断:“对于邓正来来说,最偷懒的道路,便是走类似甘阳‘通三统’之路..最艰难的道路便是在‘何处去’之问所指向的空地上,重新创造一个真正激进的‘理想图景’”。[3]所有这些言论正表明了这样一个基本信念:人类世界之所是是我们之实践创造的。否弃所有可能的道路,而仅只代之以实践本身正是吴冠军为我们提供的方案。因此,在吴冠军看来,他的道路就是:将自由进行到底。
  
 
  那么,这种自由真正可能是我们人类所应追求的吗?如果人作为一种有限的存在物本身内含一种趋求绝对(自由或上帝)的倾向的话,那么这种自由之诉求是否正是这种倾向本身的一种表现。如果说绝对的自由只归属与上帝,而人作为有限的存在物仅只拥有在其本性范围之内的自由的话,如果人除了自由之外还有更多的值得我们去追求的东西的话,那么仅只以自由为最终目的的意识形态批判所建基其上的那个基本理论是否可能是值得怀疑的。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自由观念在政治哲学中的基本表现——政治的意志论。并且也已经体验到了这种政治意志论如何生成各种现代学说或与各种现代学说相依傍——道德的怀疑论,法律的实证主义。现代世界已经充斥着各种各样关于自由的学说(话语或意识形态)。如果吴冠军的意识形态批判能够反身自击,追击其自身秉受的那种基本信念,或许就不仅要重新思考其立论的基本前提,而且也必然被迫转变其基本的策略(西式医治式的批判)。或许,其基本的症结所在正是自由的基本观念,而这也正是现代世界的基本症结所在。
  
 
  因此,从对自由的哲学反思返回到宏观层面上的政治思考的话,可以这样认为,吴冠军为我们所提供的“向何处去”的方案多少是成问题的。我们无法以所有可能的方式存在。中国只可能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向前走,我们仅只置身在一个为我们自身之beings所设定的一条“道”上。这条“道”不是所有可能的道路,它是已经在时间流中被踏出来的,所谓的“绽开”只有在这条被已经踏成的“道”的“道-理”上被进一步拓开。我们处在一个不是绝对自由,也不是绝对不自由的“道”上,它的自由正在于它的“道-理”上。我们将往何处去也必将是在这“道-理”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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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吴冠军:《爱与死的幽灵学》,第39,34页
  
  [2] 同上,第5页。
  
  [3] 同上,第394-395页。
  
 
 
17/03/2009

So I pray...

 
 
 

作词:カノン
作曲:カノン
编曲:大谷幸
演唱:カノン
 
 
 
This is a song for you
You're still living... here in my heart
 
 
Just like a river
心にあなたの 声が流れて
响く夜は 空に手を伸ばす
届くように…
 
 
I can hear you calling my name
离れても 忘れない
So I pray
 
 
Gloria 运命だと 信じてた
Gloria 爱は ずっと 永远に
 
 
Just like a Flower
私の 心に 花を咲かせた
あなたに 今 届けられたなら
この声を
 
 
I can hear you calling my name
私には 闻こえてる
So I pray
 
 
Gloria 运命だと 信じてた
Gloria 爱は ずっと 永远に
Gloria あなたがくれた この今を
Gloria 胸に刻んで 生きてゆく
Gloria 运命を 信じてる
Gloria 爱は 今も 永远に
 
 
 
16/03/2009

心的温度

 
 
读完了北条司的《天使心》最新两卷,这部商业上不甚成功的作品,却总是一次次使我双目润湿。又重温了他的《非常家庭》、《阳光少女》,以及《樱花盛开时》、《天使的礼物》、《那年夏天的笛子》等短篇。多少年来,这些作品,每每在暗夜中,给我带来心的温暖。
 
 
 
 
 

 

08/03/2009

全球化的“地质学”

 

 

全球化的“地质学”

——三评邓正来的“主体性中国”论纲[1]

 

作者:吴冠军

 

 

    在关于《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一著的学术论争还未退潮之际,邓正来本人已接连发表了《中国法律哲学当下基本使命的前提性分析——作为历史性条件的“世界结构”》、《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等一组新的长论。其中,在写作时间上最后完成的《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文长达十三万字,是当代中国学界研究“全球化问题”的一部最新力作。在该文中作者主要以当代中国法学论者们关于“全球化”的多种论述作为分析与衡正的文本对象,进而以旁征博引的知识视野论述了一种“开放而非封闭的全球化观”。[2]

 

    然而,我在此处要指出的是:这篇论文的理论努力却并不仅仅止于此。若将该文孤立开来看,作者在《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中阐述的诸种论点,并没有能够一下子令读者感到耳目一新(尽管很多读者会同意作者的论述与立场):对于熟悉当代国际学术界关于“全球化”讨论的读者,邓正来文中对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对“国际化”与“全球化”的概念性分疏,以及,提倡以“‘复数’的全球化”或“‘多元’的全球化”来替代当代“全球化”的霸权性话语等等论题,并不能算是一组崭新之论。但是,如果我们将《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与作者之前出版的著作《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作并置性阅读,那么,作者在前著中所隐而未透的理论野心,到了此文方才力道完全吐露:邓氏批判性地反思与梳理近二十年来的中国法学,并进而扬弃“主权的中国”之概念而挺立“主体性的中国”,实是有着一个超越“中国”这个“能指”本身之符号性框界的激进向度——“主体性中国”之论述,为“开放而非封闭的全球化观”这个理论主张,奠定下了一个坚固的存在论基础。

 

    换言之,邓正来“主体性中国”论纲背后的问题视域,并不局限在于“中国文明的伟大复兴”(汪晖语)这样的层面上,甚至也不是以那种眼下极为时髦的“亚洲思想”为着眼点;邓氏所根本性关注的,乃是“中国参与其间的‘世界结构’”。邓氏提出“什么是‘中国’以及如何认识和解释‘中国’的问题[3],恰恰在结构上,乃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全球化以及如何认识和解释‘全球化’”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同样地,追问“中国向何处去”,也恰恰是旨在进一步追问:“全球化向何处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正来自己亦对读者作出如下建议:“拙著阅读的顺序从时间上来讲应该是反过来的,即首先阅读本文即《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尔后阅读《中国法律哲学当下基本使命的前提性分析:作为历史性条件的‘世界结构’》,最后阅读《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而不是相反。[4]

 

    当下主流的关于“全球化”的话语,在规范的层面上,以一种“同质化”规划为核心;在历史的层面上,则以一种“目的论”框架为核心。但这样的“全球化图景”,正是邓正来所极力拒斥的。与此同时,邓氏又拒绝了种种以文化的或政治的“民族国家”单位为本位——以及,以更大或更小的地理区域(如“亚洲”这类的范畴)为本位——的“反全球化”话语。在《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文中,邓正来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将“全球化”同那种仍旧以“民族国家”为本位的“国际化”清楚地分梳开来。邓正来的“全球化”论述,借用一句道家的古典表述,乃是“以天下观天下”[5],而非以“邦”、“乡”为视域来“区划”天下。这便是说,邓正来在拒绝“用一种一维或一元的观点把全球化或法律全球化视作是一种竭尽全力展开同质化或者积极趋向于其固有的一种终极性目的的整体性规划”的同时,并没有退到“以地区对抗全球”这类二元框架化的老套路(“认同政治”、“承认的政治”等等“左翼话语”便是典型的此类二元框架支配下的话语)。是以,邓正来实际上是在两面作战:(1)既拒绝“那些一旦西化未果便动辄以一种狭隘的方式诉求所谓中国的‘文明’或‘传统’的中国论者所主张的:彻底从世界结构中退出或者视这种世界结构而不见”;(2)同时又拒绝“那些不具反思或批判能力的反主体性的西化论者所主张的:通过完全遵守世界结构的既有规则而彻底承认这个世界结构——全盘接受西方的价值或理想图景并根据它们去想象中国的未来。”[6]

 

    随着后殖民主义、文化研究等新潮学术话语的相继兴起,“地理学”——该术语本身由法国哲学家德勒兹(Gilles Deleuze)提出——成为了一个“反全球化”的新视角。“中国文明的伟大复兴”、“中华性”、“亚洲思想”等等宏大规划,都可以被植入到“地理学”的框架之中。然而,邓正来的“主体性中国”论纲,却同“中国”、“中华”、“亚洲”这类概念完全不同,它并非是一个“空间性”的“地理学”的概念。毋宁,它是一个“地质学”的概念[7]邓正来的作为“主体”的“中国”,是一个在存在论层面上无法被终极性地“符号化”的硬核:对于“主体性中国”这个硬核本身,邓正来采取的是一种“否定性”的定义方式。[8]换言之,在邓氏的论述中,作为“主体”的“中国”激进地拒斥任何一种既有的关于“中国”的符号性定义。邓正来本人便正是用“主体性的中国”这个存在论-地质学上的概念,来取代当下关于“现代中国”的诸种支配性的符号性-实定性定义,譬如,“主权的中国”(从“民族国家”的政治性框架定义“中国”),抑或,“文化的中国”(从“伟大文明”的文化性范畴定义“中国”)……在邓正来的晚近论著中,“中国”不再是一个“地理学”意义上的“空间性”范畴,“中国”是一个“地质学”层面上的深渊性硬核:在任何一种作为“世界结构”的全球意识形态秩序中,作为“主体”的“中国”都是一个否定性的深渊,一个无法被平滑抹除的硬核。[9]

 

    正是从这一立场出发,邓正来强调,重新定义“中国”、并建构“中国的理想图景”,是当下每一个“中国人”肩上的实践性使命。邓正来认为,提出“中国的理想图景”这个命题本身,并不是旨在由他自己去霸权性地给出一个关于“理想图景”的规范性定义,而是在于去逼使人们——主要就是指被邓正来称之为‘不思’的一大堆”的当代“中国人”——对“中国”以及“中国参与其间的‘世界结构’”的“理想图景”去作出“思考”。我们看到,在其晚近的一系列论著中,邓正来并没有对他所提出的“中国的理想图景”作任何形而上学(“本体论”)的定义,从而彻底地拒绝了他所反对的那种“本质主义”倾向——即提出一种本质性的、惟一正确的、超越时空的关于“理想图景”的实体性理念。相反,邓正来将作为“主体”的“中国”之建构,在存在论的层面上完全地开放出来。

 

    与此同时,“主体性的中国”这个概念,并不是就“中国”而说“中国”,而是在邓正来所说的“世界结构”的视野下提出来的。“‘中国的理想图景’在存在论的层面上是开放的”,这个命题便是意味着,世界的“理想图景”在存在论的层面上亦是开放的,因为“中国能够以一种‘主体性’的姿态积极参与对全球化进程及其方向的审查和重塑。”[10]至少,邓正来相信,通过对“话语权”的积极争夺,他的“主体性中国”论纲,能够开放出这样的一种可能性。

 

    在邓正来看来,“全球化向何处去”不只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而且更是一场“话语斗争”:

 

在根本的意义上讲,“全球化问题”并不只是一个事实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话语的问题,是何种视角将支配我们审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意义的问题。但是,从中国法学目前的研究来看,这个话语问题基本上被忽略了,即使有论者论及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意识形态层面上展开的。我认为,我们在被卷入一种所谓客观的“全球化进程”的同时也介入了一场有关全球化的“话语争斗”之中,而且从我们自己的角度来看,这实是一个“话语建构”的问题,其核心就是话语争夺权的问题。而这场话语争斗的关键意义便在于它向我们开放出了一个被人们所忽视的问题,即我们究竟面对的是何种“全球化”?在我看来,我们所卷入的不只是那种所谓客观的“全球化进程”,更是我们所认识的或所建构的那种“全球化进程”,这即是说,我们对“全球化”的认识或建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所可能卷入的那种“全球化”。换言之,我们的“认识”或“建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视角,而视角则在基本的意义上受话语支配。无论全球化时代的物理性进程是如何展开的,也不论经济交往、文化交往、军事交往和政治交往事实上是如何进行的,不同的话语始终为我们提供了我们据以认识和看待事实层面上的全球化时代的不同的视角。这一点极其关键,因为它意味着在面对和认识全球化时代的时候,我们不仅需要根据某种话语去认识和看待全球化时代,而且还在根本上应当去建构我们据以认识和看待全球化时代的我们自己的话语。在这里,我们需要给出我们自己的源出于中国立场的“话语”,并为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民提供一种审视全球化进程的我们中国的视角。这就是从“话语实践”(discursive practice)到“话语建构”(discursive construction)、再到 “话语争斗”(discursive struggle)的转换问题。因此,我们绝不能满足于对“全球化”进行简单描述的工作,绝不能不加反思和批判就在描述“全球化”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承认西方论者所提供的各种有关“全球化”的话语——这也正是当下的中国法学界在思考和讨论全球化问题方面所存在的明显问题。[11]

 

    “话语”绝非一个中立性的“媒介”(沟通/交往的“媒介”),而恰恰正是政治之域the field of the political)。拉克劳(Ernesto Laclau)和穆芙(Chantal Mouffe)的著述已经向我们揭示了作为政治之域的“话语”:“在社会中充斥着各种‘浮动的能指’(floating signifiers)。政治性的竞争可以被视为:各种对立的政治力量把那些能指,部分性地固定到诸种特殊的符号指向的构造(signifying configurations)的各种努力。”[12]而话语的“霸权”(hegemony),就正是“能指”与“特殊的符号指向的构造”之间的一种“固化”(fixation)状态。这便意味着,政治斗争,从来在根本上就是争夺“话语霸权”的斗争,即,围绕各种“能指”(如“民主”、“自由”、“平等”,以及晚近的“全球化”等等)而展开的话语性斗争。例如,马克思(Karl Marx)的那个革命性的政治方案之起点,实质上便正是针对“自由”、“平等”、“民主”等这一系列基本“能指”的“资本主义定义”(一种“特殊的符号指向的构造”)而提出了犀利的挑战。这就使得马克思的著述不仅是学术的,而且也是政治的。而当二十世纪世界范围内的诸种大规模政治实践,将关于“自由”、“平等”、“民主”等“能指”的“‘马克思主义’定义”予以教条化与霸权化之后,重新将这些“能指”从其原有的“固化”状态中开放出来(同时又不坠入旧有的“资本主义定义”之巢臼),便成为了当代“后马克思主义者”们所自我赋予的实践性使命。这一实践,即激进地开启了新的一轮作为“话语建构”的政治斗争:同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等人所提出的那套调和“左”与“右”的“第三条道路”方案完全不同,作为政治斗争的“话语建构”所承担的激进使命,乃是话语层面上的彻底的全新开创(既拒绝二十世纪那套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定义”,也不返回十九世纪经典的“资本主义定义”)。

 

    邓正来的晚近论述,在这个意义上也正是不仅仅是学术的,而且也同时也是政治的:他所挑起的,是一场争夺关于“全球化”这个“能指”的话语斗争;而他所要激进改变的,不仅是关于“全球化”的观念,同时也是“全球化的进程”。因此,邓正来所呼唤的这一斗争性的“话语建构”实践,本身就正是对当下那以“同质化”与“目的论”为核心的“全球化浪潮”的一个坚决的“不服从”:对“全球化”作出新的阐述,便正是去介入性地激进改变“全球化”的方向、及其内容。

 

    更进一步,邓正来所呼吁我们积极投入的那作为政治斗争的“话语建构”,乃是一个-始性的实践——即,立足于“主体性中国”,通过话语层面的思想实践,开创出一个(组)全新的“全球化图景”,亦即,开创出全新的开始Beginning)。[13]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主体”的“中国”,正是给予作为创-始性实践的“话语建构”以“地质学”上的源源不竭的深层资源,在存在论的层面上使得“全球化”永远成为一个开放的进程。

 

    邓正来在面对一群学者的质疑时这样回答道:“你只是在地理上处在世界之中,但是你不能在结构上成为世界的一部分。[14]那么,怎样的“中国”,才算是脱离“地理学”的范畴,“在结构上成为世界的一部分”?

 

    这个关于“如何定义中国”的问题,我们可以在邓正来关于“全球化”的论述——我称之为一种“全球化的‘地质学’”——中找到答案:“主体性中国”,乃是使得“世界结构”永远保持开放的一个存在论硬核。这,在我看来,即是邓正来所阐述的“开放而非封闭的全球化观”的真正学术新意之所在;这,也才真正是邓氏“全球化”论述对这一论域所作出的独特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日星期日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辑刊》2008年冬季卷)

 



[1] 关于邓正来的“主体性中国”之论述,我先后已发表了两篇评论文章,请参见吴冠军:《“狼口”中的快乐,或,“中国的主体性”》,载《中国书评》,第6辑,2006;吴冠军:《“何处去?”》,载《现代法学》,2006年第4期。

[2] 邓正来:《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作者所传电子文本。

[3] 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此处引文根据作者所传之电子文本。下同。

[4] 邓正来:《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

[5] 见《老子》,第五十四章。

[6] 邓正来:《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

[7] 相对于“地理学”的“地质学”之概念,我受到了法国哲学家、汉学家于连(François Jullien)的启发(请参见于连:《圣人无意》,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页94)。当然,我对此概念的使用,和于连并不完全相同。

[8] 参见邓正来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中的相关论述;我在《“狼口”中的快乐,或,“中国的主体性”》一文中,对邓正来的“否定性”路径有详细的分析。

[9] 具体的分析请参见吴冠军:《“狼口”中的快乐,或,“中国的主体性”》。

[10] 邓正来:《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

[11] 邓正来、徐清飞:直面全球化的主体性中国:谈“中国法学的主体性建构”》,载“学术中国”,<http://xschina.org/show.php?id=946>(于2008728访问)。

[12] 拉克劳:《话语》,吴冠军译,载《文化研究》,第五辑,2005,页104

[13] 更具体的分析,请参见;吴冠军:《“何处去?”》。

[14] 邓正来、郑永流、舒国滢、朱景文、莫纪宏、张曙光等:《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载“学术中国”,<http://xschina.org/show.php?id=5493>(于2008728访问)。